市史志办印发通知要求全市史志系统认真学习博山区史志办先进经验

市史志办印发通知要求全市史志系统认真学习博山区史志办先进经验

时间:2016-07-14 08:54:10 信息来源: 点击: 次


近日,市史志办印发《关于开展学习博山区史志办先进经验活动的通知》(淄志办〔2016〕13号),要求全市史志系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开展学习博山区史志办先进经验活动。

通知指出,要高度重视,迅速掀起向先进典型学习的热潮。在全市史志系统开展学习博山区史志办先进经验活动,对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三级《规划纲要》,全面完成市县两级志、鉴、馆、网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团结拼搏、锐意创新、扎实工作,实现史志工作新突破。

通知要求,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制约史志工作发展的难点问题。要以学习活动为契机,对照博山经验,找差距、拿措施、促工作,认真解决“一纳入、八到位”落实不到位;基层志编修工作进展不平衡、总体数量少、个别志书质量不高;部分区县未实现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当年编纂当年出版;方志馆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史志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缺少高水平专业人才;史志成果为现实服务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努力实现突出志鉴主业、创新特色品牌、构建信息平台、推进方志馆建设、拓展服务功能、加强队伍建设等多个层面的任务目标。

通知要求,要联系实际,增强学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学习活动要切实做好“三个结合”。一是要与学习领会中央、省、市领导对史志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相结合;二是要与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三级《规划纲要》相结合;三是要与促进工作落实相结合。

通知强调,要加强领导,把学习先进典型活动推向深入。学习博山经验活动,是当前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全市史志系统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对学习活动作出具体安排。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县史志部门负责同志要带好头、做表率,积极推动学习活动深入开展;全市史志工作者要继承和弘扬“修志问道,直笔著史”的方志人精神,攻坚克难、振奋精神、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把学习先进典型与实现自身价值、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齐头并进,不断开创全市史志事业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