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沂源地方教育概况

民国时期沂源地方教育概况

时间:2007-10-25 21:48:50 信息来源: 点击: 次

教育志办公室


    民国初年仍以私垫为主,到二十年代学堂和私垫处于并存局面,以后学堂逐渐增象 私垫相对减少,到解放后人民政府对私垫明文取缔,才彻底绝迹。
大黄庄小学是沂源地方最早的学堂。《蒙阴县志》载:"宣统元年(1909)知县沈敝成设简易识字学堂,附于官立初等小学堂;东乡北楼庄、西乡长岭、胡柳坡均设初等小学堂。二年(19)0)东乡坦埠庄、北乡大黄庄、萧马庄均设立初等小学堂"。民国六年(1917)八月,改为大黄庄高等小学堂。先后住职枝长有徐敏行、刘界、刘汝霖。到民国十土年(1926) 闹士匪停办。
民国之初,产生了与儒学对衡的“单级学校”。这种学校除了在教学内容上加以改革外,还把统一教室的学生,根据不同程度,划成二至三个等级,分别上课,犹如现在的复式班教学。改变了私垫每人一个进度,单独授业的教学方法。“单级学校”从每班十几个学生,扩大到每班三、四十个学生。后来随着学堂不断增多,“单级”的名字亦不再用。
在兴办学堂时曾与私熟发生角逐。南麻出现过争学生的纠纷。民国七年(1918)南麻成立学堂,私垫的学生前去插班学习,塾师竭力阻挠,并向家长宣杨:“读圣贤书是根本,‘洋学’,是邪魔歪遣,连蹦加跳,不能识字”。学堂的教员则宣传维新救国,揭露腐朽的儒学埋没人材。后经南麻乡绅兼学堂校长徐建忠出面干预。学堂才得以巩固。东里店在办学堂宣传改良时,有位塾师咬文嚼字地说,“良为好也,改良”,不就是不要好了吗?把好的改成坏的岂能久哉?。可见当时的斗争将是很尖锐的。
民国初年到十三年(1911一1924)在较大的村镇办起了一批学堂。到民国二十六年(1937)己有高级小学七处,初级小学一百二十四处。

一、教育方针和任务

民国时期的教育方针和任务,随着各个时期政治形势的发展和需要不断地改变。
民国四年(1915)一月一日颁发的《教育纲要》中指出教育宗旨为,“注意道德、实利、尚武,以道德为经,实利、尚武为纬”。
民国十八年(1929)四月二十六日公布的《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共实施方针》中提出:“中华民国基于以三民主义立国,即以三民主义施政,其教育应以三民主义充实人民生活,扶持社会生存,发展国民生计,延长民族生命。”具体要求为:“民族主义的教育,要提高国民道德,锻炼国民体魄 以求民族独立;民权主义的教育,要训练国民团结协作的精神,人民运用政权的能力,遵守法律的习惯,导入民权的正轨;民生主义的教育,要提高人民生产技木与科学知识,养成人民审美习惯,求得民主主义的实现。”
民国二十六年(1937)抗日战争开始,又根据学生爱国热忱的特点,在学校中大力贯彻“抗战救国”和“战乱建国”的方针。宣传“一个党、一个主义、-个领袖”。巩固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和蒋介石个人独裁的统政地位。
民国二十八年(1939)三月三日,蒋介石在全国教育会训词中指出:教育最基本的任务,在于国民人格的陶冶,但陶冶国民的人格,必须有一致的标准。即:“忠孝仁爱信义和平”八德及党员守则。可作为青年学生一致信守的准则。全国各级学校应以“礼义廉耻”作为共同校训。礼就是规规矩矩的态度,义就是慷慷慨慨的牺牲,廉就是清清白白的辨别,耻就是切切实实的觉悟。

二、学制沿革

民国四年(1915)一月一日国民政府颁布的《教育纲要》规定:"初等小学堂修业年限为四年,高等小学堂为七年"。我县早期的高等小学如大黄庄、东里店就是七年制的高小。民国十一年 (1922)国民政府颁布了“壬戌学制”规定学堂一律改称学校,将高等小学的修业年限从七年制改为六年制,即初小四年,高小二年,简称四二制。但新学制直到1928年才在木地逐渐推广,一直沿用到解放后。还规定中等教育为六年,即初中三年,高中三年。高等教育为四至六年。民国时期沂源地方没有一处正规中学。

三、教学内容

课程设置:民国时期小学课程随着政治、经济的发展,不断变动,从民国元年至民国二十五年中央教育部对小学课程的更改,颁发过九次训令。总起来看对主科变动不大,付科有的变动,有的合并。初小大体设置有:国文、算术、修身、游戏、手工、图画、音乐、美术等,高小大体设置有:国文、算术、历史、地 理、自然、卫生、修身、体育、美术、音乐、劳作等。课时以三十分钟一节为原则。视科目性质,可延长至四十分钟或六十分钟。从四年级起加教珠算,利用算术课进行,初小图画还含有学毛笔字叫“描红”或“大仿”。从民国二十一年起增加公民训练,每周三十分钟为团体训练时间,每天平均十分钟,并入周会或其他集会中。
民国初年所办的学堂,从教学内容到教学方法。还没有完全脱离私垫的巢臼。民国四年至十二年学堂仍设“读经科”,管理方法仍以体罚为主。当时沂源山区办学教学的人,多系清末遗老,有的本来就是塾师,他们缺乏办新学的经验,但对旧的一套很顺手,因此,有些学校名为“洋学堂”,实则土洋结合。那时的“修身”课文有:《孔融让梨》、《王祥摸鱼》、《善待僮仆》、《孝养》等。学堂流行的《钓鱼歌》其词:“手持钓鱼杆,相约到河边,河水清且浅。鱼来吞饵鲜,大鱼奉母令,小鱼奉兄弟”等,灌输孝悌精神。
“五四”运动以后,新大化运动逐渐涉及山区。课文中要求民族独立,唤起民族觉悟,提倡科学发明,歌颂民族英雄的内容显著增多。民国十七年(1928)南麻高等小学的国语课文有:《苏武出使匈奴》、《班超投笔从戎》、《岳飞大破金兀术》、《戚继光平倭寇》、《郑成功收复台湾》、《瓦特发明蒸汽机》、《哥伦布发现新大陆》、《麦哲伦环绕地球一周》等。歌曲有《苏武牧羊》,歌词是:“苏武留胡节不辱,雪地又冰天,穷困十九年,渴饮雪,饥吞毡,牧羊北海边,心存汉社傻,旄落栏未还。历尽难中难,心如铁石坚,夜坐塞上,时听茄音,入耳动心酸。
转眼北风吹,雁群汉关飞,白发娘,望儿归,红妆守空帷。三更同入梦,两地谁梦谁,任海枯石烂,大节定不舍亏,能使匈奴,惊心碎胆,恭服汉德威。”
在这一时期还出现了同情农民重视劳动的课文内容。唐朝诗人李绅的《悯农诗》就是当时的国语课文:“锄禾日当牛,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春种一粒粟。秋收万棵籽,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还有《布谷歌》:“布谷、布谷,谁知农夫苦,披星就荷锄,月上便驱犊,最苦最苦最苦。夏日炎天日正午,滴滴汗水似雨珠,世人且暮贱农夫,农不布谷,世人皆苦”。
民国十七年(1928)以后,国民政府加强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统治,规定从初小到高小一律增设“三民主义” 和“童子军”课,每周星期一开周会,唱《国民党党歌》,背《总理遗嘱》(孙中山)。学生自由演讲(表决心),校长训话,贯彻三民主义立国方针。

四、教学方法

开办小学堂教育之初,教员奇缺,除了通过关系从外地聘请外,就是将当她塾师、儒生加以训练充任之。但后者多数不懂数学。民国十七年(1928)蒙阴师范讲习所招生,鲁村附近前去上学的齐雨田、李庆慈、郑淑治、魏京堂等七人,十个数码还是进校后现学的。教员普遍缺乏教学方法。民国十一年以前教育部颁发了八条教学原则:
一、练习原则:算术要多练习,才容易明白原理和原则。
二、类化原则:根据事物的类似道理,举一反三。
三、兴趣原则:从引起兴趣、引起动机入手。
四、准备原则:先确定目标,然后学习。
五。自动原则:使学生自愿从事学习。
六、设计原则:教学前先要有周密计划。
七。个性适应原则:对不同学生采取不同方法。
八。手脑并用原则:从“做”字上去教去学,同时对各科教学作了具体要求。
国大教学要求十条
一、故事讲述:教师讲述简短故事,引起兴趣(高年级可以省略)。
二。主文概览:令儿童默读全文,先看完举手,教师巡回。
三、报告大意:令儿童报告全文大意,共同轿正。
四。全文概读:分段概读,一人读。大家听。教师将读错的字写在黑板上,读完后共同评论。
五。词勺研究,研究生字难句,互相提出举手解答,教师补充。
六。朗读练习:指名进行。
七。计论:研究及批评内容与结构。
八、提要 :分段提要,中高年级各人摘录要点。
九、练习:用轮读、对读、造句、填字、改作、表演等。
十、批评:共同批评练习结果,教师作最后总结。
作文教学六条
一、准备好用具。
二、命题:教师选择一件有趣、有价值的材料,结合学生实际俞出题目。
三、拟定纲要:命题后,学生要写出纲
四、写作:根据纲要,分段写作,加简单的标点,写不出的学不要问,自己想或留空。
五、校阅:写完后, 看一遍,补正遗漏。
六、完成后:同学互相阅读,矫正错别字。
算术要求五条
一、预备:如何教法,做好准备。
二、动机和目的。引导学生对所学内容发生兴趣。
三、指导研究:引导学生对重点、难点加以研究。
四、练孔 要求学生多练,所学的东西都要验证。
五、总结:学完一个单元,进行于归纳总结。
常识教学要求六条
一、引起动机         二、提出疑问
三、进行研究         四、共同讨论
五、阅读参考材料     六、整理
有些教员文化程度虽然不高,由于用心学习新法,认真备课,教学很有成绩。

五、学校管理

民国初年,规定中小学各设学监一人,专抓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到民国十四年(1925)改学监为训育主任,负责抓学生的思想动向和生活纪律,为管理学生有章可循,教育部于民国元年,颁布学棱管理规程,共九条:
第一条  本规程为各学校管理学生准则。
第二条  凡养成学生品德之各项管理规则,学生应遵守之。
第三条  校长,教员及学监资训育学生的责任,对学生所施行的训告,学生应服从。
第四条  校长应按照学校种类状况,订立管理细则。凡教室、自习室、操场、食堂、寝室等及其他关于学生应守之规约,须分类规定之。
第五条  学生在校,得于课余授游艺、体育、音乐等,有益身心之会、但须得校长的允许,并由教员监率之。
第六条  学生对于校务事宜,如确有意见得当面或书陈本校职员,听候采择,但不得固执己见,藉端要挟,以致妨碍学业。
第七条  学生行为如有违背学校规则者,校长应分别轻重,予以相当的警戒。
第八条  学生有犯校规匿学者,非实有陵改,有正确的保证。不得再入学校。
第九条  本规程实用于各种学被,但小学校应由各棱棱长用浅近文字训之。 
对违犯校规的学生,重则开除学籍,轻则给以精神或肉体体罚。对学生打板子、罚跪、罚站视为合理合法。
民国十六年(1927)国民党为了使青少年自幼立志“效忠党国”,效忠蒋介石,仿照英国的一套办法成立了“中国童子军”。童子军的宗旨是:“警惕从公,组织童军,成为德行健全的公民,巩固作战建国之效力,挽颓风,振士气,奠立社会臻国家于郅治”。
民国二十年(1931)以后,本地高等小学都有童子军组织,其中鲁村和东里店的童子军比较正规,有专门军体教师,定时训练。穿统一的服装(个人交款定做),每人配有军棍等简单装备。童子军的愿词是:“尽国民之心,随时随地扶助他人,遵守童子军规律”。其规律为“诚实、尽忠、助人、亲爱、礼节、爱物、顺从。快乐、节俭、勇敢、整洁、公德”。童子军军歌:“中国国民党童子军。我们是三民主义的少年兵,年纪虽小志气真,献此身、献此心,献此心为人群。”
学校对女学生约束甚严。民国二十八年(1939)梅家庄子高等小学二百四十名学生中,有女生十六名,学校规定打预备铃以后,女生方得进入教室。下课时要紧步教员之后,走出教室,回女生宿舍休息。平时不得与男生言笑等。
六、教育经费
经费来源有,学田地租,地方自筹,上级拨款等。
小学经费,主要靠清末遗留下来的学田。据临朐县续志(1935年编)记载;“民国二十三年经过重新丈量:全县共有学田一百九十五亩一分五厘九毫(大亩)……赖以收取地租,作为办学经费。”原沂水、蒙阴二县均有学田。民国二十九年(1940)南安乐办学经费,就是靠五亩学回的岁租维持。
地方自筹主要包括,地田附加税,屠宰附加税及集市庙会捐税等。
公立小学多属县办,经费有县发放。“七·七”事变以后,国民党山东省政府迁来此地,办了一批省立小学,教师薪金和办学经费到省府领取。

七、教会学校

民国十七年(1928)德国天主教神甫在大张庄建立小学一处,一个班三十余名学生。办学经费和教师薪金从教会基金中开支,学生用费自备,学棱设宗教课和世俗课两种,世俗课与当时普通小学设科相同,信教的增设圣经课。最初教师是张乐堂,任教至民国十八年十月病逝,继任李安本。张、李都是天主教徒,这处学校坚持到“七·七”事变才停止。
民国二十四年(1935)万国道德会(简称道德会)在张庄街办起了一处学校,一个班,除了学习大化还宣扬“姜神童”等,灌输他们那一套迷信说教。该校员负责人王浩然是从济南派来的,办学经费由明未峪的道德会信徒徐复厚负责筹集。到一九三七年时局恶化,与天主教小学同时停办。
八、乡农学校
东里店乡农学被,创建于民国二十五年。(1936)秋,校址在东里店观音阁,校长尹承恩。学员每招一期约三十人左右,训练三个月,结业后再招新生,始终保持一个班。学员是按土地亩数选拔来的各村地富子弟,不愿上者,可出钱雇人顶替。
鲁村乡农学校,原属于蒙阴县办的四处乡农学校之一。校址在鲁村街药王庙 校长杨德凯。
军训项目是瞄准、射击、劈刀、拳术等。除此之外还学习知何发展农村的工业、副业、农业等课程。每期三十至四十人,实际上是培养地方地主武装。一九三七年结业的学员大部分参加了国民党的五十一军。乡农学校到民国二十七年(1938)全部停办。

九、几处临时性中学

山东省立第四联合中学,简称四联中,原址在蒙阴坡里街,设有初中六个班,师范六个班,学生近五百人。一九三九年日寇扫荡,学校被焚,一九四0年六月迁来沂源田庄,原校长李澄之,总务主任耿光波参加了抗日工作,未随校迁来,这时校长吕汉荣,莒县人,带来教师十余名,保留了初中三个班。简师一个班,一百六十多人。没有桌凳。每人发一块木板,一个讲义夹和一个小板凳,没有课本,以发讲义为主。一九四0年九月八路军一部进驻山区,师生对共产党军队尚不了解,从田庄乘月色,逃至儒林,校方宣布学校暂时解散。当时以沈鸿烈为首的省政府已迁至临莒县吕匣店子。秋后,四联中又在临朐廖子东峪开学,直至1943年1月炮击省政府,学生跑散,学校垮台。山东省鲁南特区农业职业中学简称:“农业职业学校”,属省府创办。原在莒县石北口,棱长王玉寝,教务主任白孟龙,都是莒县人,教师十余名,共三个班,学生一百五十多人。民国三十一年(1942)一月因日寇扫荡,迁来沂源苗家河西,随校来的学生仅四十余人,又从本她招了两个班,共三个班,一百二十多人。以学习农业、林业、蚕业为主(此时分农业班、朴业班、蚕业班),另设有国语、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动植物、土壤学、昆虫学、肥料学、历史、地理、党义、体育、音乐、美术十八门课程。其宗旨在于培养初级农业技术人才。校长王玉寝至苗家河西安排就绪后,前往重庆(当时国民政府所在地)开会,后留重庆任职未返。王玉华为代理校长,教务主任仍为白孟龙,总务主任刘振农,教师十人左右,薪金和办公费,由省府教育经费中开支,学生一切费用自理,以讲义代替课本,以木板和交杈代替课桌凳,该校于1943年1月解散。
简易师范学校,民国三十一年(1942)七月,沂水县政府在南安乐(原属沂水八区)创办简易师范,目的培养小学教师。派刘祥甫任教导主任并代行被长职务(沂水县长为名誉校长)。招生规定:凡高小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均可报考,招生范围不限。共招收两个班,学生近百名,生活待遇只管饭,不管菜,学习费用自备。共有六间教室,三间办公室。没有课桌,自带小坐位,每人发图板一块,放在膝盖上,备读写之用。课程设有:国语、算术、公民、地理、历史、心理学、教育学、音乐、美术、体育等。该校至民国三十二年(1943)一月寒假即将考试之际,时局恶化学校解散。
山东省鲁南公立中学:一九四三年一月八日国民党新四师师长吴化文率部投降日寇,被编为伪和平救国军第三方面军,吴任司令,仍盘踞在沂河上游。为了安定民心,于同年八月在苗山建立中学,全名为:“山东省鲁南公立中学”。吴化文兼任校长,王笃修任副校长,刘祥甫教导主任。该校设简易师范两个班(简称简一、简二),学生六十余人。初中班四个,学生一百五十余人。另外还有一个高小补习班,不足四十人,其任务是学习一年再升初中。学生来源,初中班多是从吴占领区招收的,简师班的学生大多是原四联中的学生,通过考试收录的。当时规定上学可以免服兵役,也有为了“避风”而上学的。全校职工二十五人,课程设置初中有国语、日语、算术、代数、几何、物理、动植物、史、地、美术、音乐、军训。简师班除学习上述课程外,另加儿童心理学和教育概论。经费由吴部开支,该校坚持到一九四四年三月此地解放随吴部溃逃而告终。
                                                  

                                                     转引自《沂源文史资料》第三辑